English

葫芦岛市要当官先过法律关

2000-03-23 来源:光明日报 于 力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沈阳3月22日电如今,在辽宁葫芦岛市,准备就任的政府官员,必须经过一道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,合格者方有资格就任,考试不合格的,将不会被任命。

葫芦岛市在新出台不久的《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》中规定,凡被提请市人大任免的市政府、市法院、市检察院人员均需进行法律考试,考试内容涉及《宪法》、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等。

葫芦岛市人大副主任张承信认为,群众要求政府工作人员严格执法、带头守法,要求他们依法治市、依法行政,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常识考试,目的就在于督促领导干部学法懂法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